(2026年5月20日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萬翔、賴懋文、馬文星、李歡為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楊舉添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周娟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黃靜的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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