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5月7日電 5月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8部門公布《關于改革完善兒童用藥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從研發源頭到臨床使用,從生產供應到支付保障,全面提高兒科供藥用藥能力,讓兒童用藥更有保障更安全。
研出新路,讓兒童有新藥、好藥用——
實施意見將“創新研發支持”擺在首位,直擊源頭短板。
完善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和鼓勵仿制藥品目錄配套政策,對納入其中的兒童用藥予以優先審評審批等;加強兒童用藥審評審批全過程充分溝通交流,早期介入、研審聯動,允許滾動提交資料,持續提升研發效率……
供有保障,讓藥架不空、質量更優——
有了藥,還要供得上、質量穩,尤其是小品種、易短缺藥。
實施意見著力深化兒童用藥產業鏈供應鏈韌性,支持小品種藥(短缺藥)集中生產基地的定點生產品種納入更多兒童用藥,不斷豐富中央和地方兩級儲備中的兒童用藥。尤其在季節性傳染病流行高發期間,加強抗病毒、解熱鎮痛等兒童常用藥品供應保障。
用得科學,用藥安全再升級——
藥品說明書是安全用藥的“導航圖”,但部分藥品說明書中兒童用藥項目往往信息寥寥,導致臨床用藥“摸著石頭過河”。
實施意見對此開出“處方”:國家將支持符合條件的兒科相關醫療機構、行業學(協)會對已上市化學藥品及治療用生物制品(細胞基因治療產品和血液制品除外)的藥品說明書,按規定提出增加和補充完善兒童適應癥、用法用量等重要信息……
“小藥箱”裝滿“大關愛”。隨著各項措施逐步落地,兒童用藥需求將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