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通報目前房票公示和發布情況。截至5月7日中午12時,全市已公示7批次申請人員名單,公示申請人數2445人;已完成前四批次人才房票發放工作,共發放1345張。
隨著多批申請人陸續領到人才房票,人才房票如何使用,成為市民后續關注的熱點。針對房票使用規則、注意事項等熱點問題,惠州日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房票后續兌付無需個人跟進
拿到房票后如何使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結合具體案例,進行了說明。
例如,申請人陳女士是碩士學歷,她提交的人才房票申請通過審核及公示后,其郵箱將會收到一張人才房票憑證,上面列有人才房票編號、發放日期、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人才類型、房票標準、有效期等主要信息。從提交申請到取得電子房票,均在線上完成,無需申請人跑腿。
陳女士取得這張人才房票后,就可在全市范圍內選購已取得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選好房子后,陳女士可向開發企業出示電子房票憑證,開發企業通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人才房票房企端,核驗房票真實性與有效性。
然后,陳女士就可以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用人才房票按不超過房價20%的標準,直接充抵購房款(不含首付款)。比如,陳女士購買的商品房總價是100萬元,如果選擇貸款購買,按照15%的首付比例,則陳女士需要支付首付款15萬元,剩余房款85萬元就可使用5萬元電子房票充抵,那么貸款總額就是80萬元。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房款總額仍是100萬元,不受人才房票充抵金額影響。同時,合同內容應明確人才房票編號、充抵金額等信息。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登錄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人才房票房企端,鎖定購房的人才房票。
后續房票兌付不直接向申請人個人撥付資金。陳女士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后,房票兌付后續流程由房企辦理,無需個人跟進操心。兌付主要流程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房源所在地縣(區)住建部門提交合同備案及房票兌付申請。由縣(區)住建部門初審并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復核通過后,人才房票對應資金將全額撥付至房企指定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期房)或現房購房款專用賬戶(現房)。
房票不能充抵首付,且使用額度不超房價20%
為保障政策公平公正,新政明確人才房票“專款專用、僅限本人”,列出了若干注意事項。市民應詳細了解。
首先,人才房票有明確的使用范圍。房票可以用來購買全市所有已辦理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但不適用于購買二手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法拍房等政策性住房或非市場化交易房源。同時,房票不能用于充抵首付款,也不得用于支付購房款以外的其他費用。如用房票支付裝修費用,這是不符合規定的,一旦違規,將被取消房票享受資格。
其次,人才房票使用有額度限制。申請人可享受的人才房票金額,按對應人才分級標準核定,最高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網簽備案成交總價的20%;對應分級發放標準超出所購住房成交總價20%的,按該套住房成交總價的20%核定兌付。比如一名博士研究生可申請10萬元房票,若購買一套總價40萬元的新建商品住房,按照規則,房票最高可兌付8萬元(40萬元×20%),而非全額10萬元。
為保障每一位符合條件的人才都能公平享受福利,人才房票實行實名制,僅限申請人本人使用,一張房票對應一次購房使用,不得轉讓、抵押、套現。同一套房僅限使用一張人才房票;不得同時使用拆遷征收的房票來支付房款。如果人才房票持有人在政策實施之日后通過撤銷網簽并重新購買同一項目商品住房的,不得使用人才房票。
據了解,目前我市人才房票申請審核工作仍在加緊進行中。符合條件的人才可抓緊通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人才房票申請入口提交申請,先到先得。房票自發放之日起30天內有效,已取得人才房票的市民請合理規劃購房時間,避免逾期失效。
記者楊帆 通訊員黃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