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14-1
惠市人口計生局〔2014〕2號
各縣(區)人口計生局、財政局、仲愷高新區社會事務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惠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惠州市居民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惠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惠 州 市 財 政 局
2014年1月20日
第一條 為貫徹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鼓勵育齡群眾自覺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減少非意愿妊娠,關心和保護育齡婦女的生殖健康,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和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是對惠州市居民符合政策生育,自愿采取宮內節育器(以下簡稱"上環")或輸卵(精)管結扎(以下簡稱"結扎")等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給予一次性獎勵的政策。
第三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對象,可以申請領取該獎勵。
(一)本人或配偶有一方為本市戶口;
(二)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三)已婚育齡夫婦政策內生育一個子女后落實上環或政策內生育子女后落實結扎。
第四條 獎勵補助標準
(一)上環一次性獎勵300元;
(二)結扎一次性獎勵600元。
夫妻雙方均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只對一方進行獎勵;一方落實兩種以上避孕節育措施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給予獎勵;重復落實同一種避孕節育措施的只給予一次獎勵。
第五條 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的申請
凡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獎勵對象,均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上環或結扎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向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一式三份的《惠州市居民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申請表》(以下簡稱《申情表》)。手術后3個月內申請有效。
第六條 獎勵資格的確認
(一)初審。村(居)委會接到申請人的《申請表》后,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進行初審,并在村(居)委會張榜公布10日,接受群眾監督。對群眾有異議的,村(居)委會應在3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清楚后重新公布,特殊情況不能在3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重新公布的,可延長10日。公示結束后,村(居)委會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名單及《申請表》等有關資料報鄉鎮政府(街道辦)。
(二)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接到村(居)委會的初審對象名單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進行審查,于每月20日前將符合獎勵對象的《申請表》和《惠州市居民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報縣(區)人口計生部門。
(三)確認。縣(區)人口計生部門每月對鄉鎮(街道)已審核的對象名單進行確認。并將確認后的各鄉鎮(街道)居民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對象名單、《申請表》和《登記表》返還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
第七條 獎勵金的發放
獎勵金由縣(區)人口計生部門審查確認獎勵資格后,5個工作日內將獎勵金下撥到鄉鎮政府(街道辦),鄉鎮政府(街道辦)收到下撥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獎勵金發放到獎勵對象。
第八條 獎勵資金來源
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獎勵金由市、縣(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財政承擔50%,縣(區)財政承擔50%,每年列入財政預算。
第九條 各有關部門工作職責
(一)市、縣(區)財政部門負責組織獎勵資金的預決算工作,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時撥付資金。
(二)市、縣(區)人口計生部門負責編制資金需求計劃。各縣(區)人口計生部門應在每年10月底前對下年度的獎勵人數進行摸底調查,并于11月底前分別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和市人口計生部門。
(三)獎勵專項資金由縣(區)人口計生部門專賬專款管理,任何單位、部門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結余獎勵資金結轉至下一年度使用。
第十條 各級監察、財政、人口計生部門對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資金的使用、發放情況進行監督;審計部門依法對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發放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惠州市居民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申請表
2、惠州市居民落實計劃生育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獎勵登記表
(網址:pages/cms/huizhou/userfiles/file/20140129104318-0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