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申請公租房?租賃補貼怎么發放?日前,惠州仲愷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發布《仲愷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下稱《細則》),圍繞公租房的房源籌集、配租程序、租賃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旨在多渠道滿足住房困難群眾的基本住房需要。
所謂“公租房”,是指由政府主導投資、建設和管理,或者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類主體投資建設、納入政府統一管理,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職工、異地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與2018年印發、現已過期失效的《仲愷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仲愷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助實施辦法》相比,此次公布的《細則》整合了原辦法的內容,充分銜接《惠州市城鎮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公租房供應、分配、使用、監督管理等活動。
在申請資格方面,《細則》設置了更多條件。與以往相比,申請人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須低于本區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其中,針對異地戶籍的申請人,還要求用工單位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含)以上。
在住房分配方面,《細則》制定了與申請家庭人口相適應的房型分配和調換規定。原則上,1人家庭分配單居室;夫妻家庭(含小孩7周歲以下者)分配一房一廳,其他2人以上家庭(含小孩7周歲或7周歲以上者)分配兩房一廳。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高于10平方米、低于15平方米的4人(含)以上家庭分配單居室或一房一廳。其中,兩房一廳的戶型房源,可根據供需情況優先面向三孩家庭配租。
在租賃補貼方面,《細則》銜接《惠州市城鎮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管理辦法》,將發放對象擴大至正在輪候等待公租房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個人。申請租賃補貼的審核程序和補貼金額、補貼面積、補貼人數等標準以及計算公式參照市級政策執行;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含45%)的,租賃補貼系數為0.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不含45%)至60%(含60%)之間的,租賃補貼系數為0.5。
據悉,仲愷高新區共1820套公租房房源,現有約130戶家庭輪候入住。承租人租賃合同期滿,應退出公租房;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屆滿前3個月申請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