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惠陽農村戶籍,目前在淡水有工作,但是名下沒有房產,想問一下這符合申請公租房的條件嗎,如果符合的話我申請需要準備好哪些材料呢?
答:您好,惠陽農村戶籍人員申請公租房需要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惠陽區無自有住房,近一年家庭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同時,需滿足與在城鎮范圍內用工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用工單位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便可以申請公租房居住。
目前,惠陽區投入使用公租房共591套,基本已分配入住,房源比較緊張。符合條件的,可以攜帶以下材料向戶籍(或就業)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婚姻情況證明;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過去12個月收入證明;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5.特殊家庭情況認定同時提供相應的證明等資料。申請經鎮街初審后,由區住建部門會同民政、自然資源等部門進行聯審,公示20天無異議的,列入輪候名單。
關于申請公租房如有其它疑問,可致電惠陽區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咨詢電話:334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