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市工程中心建設與管理堅持“公平公正、擇優布局、定期評估、動態管理”的原則。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市工程中心,實現產業需求與創新資源的有效對接,提高承接國家及省市重大科技項目的能力,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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