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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住房困難家庭保障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現將惠城區直管公房出租房源信息予以公開(詳情見附件)。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可到惠城區房產事務中心橋東工作站(原橋東房管所)提交申請材料。 一、申請條件 (一)在本縣(區)城鎮生活和居住,且申請人戶籍在本縣(區)城鎮的,申請公租房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在本縣(區)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3. 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縣(區)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4.在本縣(區)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直管公房,未享受經濟適用房。 (二)在本縣(區)城鎮工作生活,但戶籍未在本縣(區)城鎮的,申請公租房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本縣(區)城鎮居住證(本市戶籍除外); 3.在本縣(區)城鎮工作,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一年(含)以上,或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含)以上但未簽勞動合同的; 4. 用工單位為申請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含)以上; 5.在本縣(區)無自有產權住房; 6. 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縣(區)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7.在本縣(區)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直管公房,未享受經濟適用房。 二、申請材料提交方式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家庭,將申請材料提交至惠城區房產事務中心橋東工作站(原橋東房管所)。 三、咨詢電話與地址 咨詢電話:0752-2221921 聯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橋東路南二巷7號 特此公告。 惠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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