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純、胡志文:
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關于擬收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告知書》,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逾期不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局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聯系人:楊景樺,聯系電話:0752-5531172,聯系地址:大亞灣中興五路126號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1號樓714室。
特此公告。
附件:關于擬收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告知書(2戶)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
2026年3月5日
網站地圖 | 使用幫助 | 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