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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陽征預告〔2026〕23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惠州市惠陽區平潭鎮張新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024年12月12日,根據征收需要,我區發布了《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平潭鎮張新村地段科研項目用地征收土地的預公告》(惠陽府告〔2024〕85號)。結合實際征收進度,現將該批次用地中擬征收土地的具體情況再次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擬征收土地用于平潭鎮張新村地段科研項目建設。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擬征收位于惠州市惠陽區平潭鎮張新村地段的集體土地(詳見公告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5.2321公頃(78.4815畝)。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6日。 五、工作安排:本次系根據征收進展情況再次對擬征收土地進行預公告,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現狀調查結果以原征收土地預公告(惠陽府告〔2024〕85號)發布之日后調查的結果為準。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被征地四至紅線圖(平潭鎮張新村科研用地)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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