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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府告〔2026〕25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港口濱海旅游度假區(qū)大園村屬下的集體土地,現(xiàn)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惠東縣城鎮(zhèn)建設用地項目。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東縣港口濱海旅游度假區(qū)大園村下寮村小組地段,屬平海鎮(zhèn)大園村下寮經濟合作社等所有農村集體土地,四至范圍詳見附件《擬征收土地四至界線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約5.7259公頃(85.8885畝)。 四、公告期限: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 五、工作安排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惠東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xiàn)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guī)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件:擬征收土地四至界線圖 惠東縣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聯(lián)系人:港口管委會黃晨志,聯(lián)系電話:18928378616) 附件:擬征收土地四至界線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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