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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湖鎮五村中保股份經濟合作社: 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依法征收廣東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五村中保股份經濟合作社408.6633畝集體土地,作為智慧大道北段、智慧園科教園東區(二期)、美學小鎮、潼湖生態智慧區項目(第六期第一批)、(第二期第九批)、(第二期第十批)項目用地。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規定,你合作社對該項目土地征收補償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接到本告知書后請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聽證期限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告知。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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