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建用字〔2026〕5號 惠陽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惠州市惠陽區2025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惠陽自然請字〔2026〕275號)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將惠陽區人民政府屬下的國有農用地25.1458公頃(其中耕地0.1319公頃)、未利用地2.418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單位建設用地0.0212公頃。上述土地(合計27.5851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城鎮建設。 二、請你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 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