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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的調整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切身利益與長遠生計,根據《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惠府辦〔2023〕8號)及《惠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開展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調整工作的函》(惠市自然資函〔2025〕1900 號)的要求,博羅縣自然資源局依據博羅縣最新公布的基準地價,結合現市場情況,起草了《博羅縣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將《博羅縣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公眾、專家學者、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和建議。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6年2月5日。 有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以下途徑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或建議發送至:ZDFWZX@boluo.gov.cn。 (二)通過書面信函方式將意見或建議郵寄至:博羅縣羅陽街道商業中街467號博羅縣自然資源局征地服務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博羅縣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征求意見”字樣。 特此公告。 附件:博羅縣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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