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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需要,現依法征收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社溪村西二組股份集體經濟組織0.9405畝集體土地(具體征收范圍及界線以征地紅線圖為準,詳見征收土地涉及土地所有權補償安置協議附件),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第二批)、社溪大道項目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惠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和《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惠府〔2017〕18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78,344元,具體如下: 村組 | 類別 | 土地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元) | 協議編號 | 陳江街道社溪村西二組股份集體經濟組織 | 建設用地 | 0.9405 | 83,300 | 78,344 | 2026-051 | 合計 | 0.9405 |
| 78,344 |
二、留用地安置 依據《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惠府辦〔2023〕8號)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本次依法征收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社溪村西二組股份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土地,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的方式補償。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面積按實際被征地面積的15% 計算,補償標準為1400元/平方米,本次征地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金額為壹拾叁萬壹仟陸佰柒拾元整(¥:131,670?.00)。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陳江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322652),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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