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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依法征收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三和村寒塘經濟合作社33.2214畝集體土地,作為中韓(惠州)產業園潼湖生態智慧區寒塘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按程序上報審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惠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和《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以及村民的房屋已按《中韓(惠州)產業園潼湖生態智慧區寒塘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征收補償方案》(惠仲綜辦函〔2025〕115號)的規定予以補償安置,即潼湖鎮三和村寒塘經濟合作社村民已經通過簽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的方式履行前述補償。青苗、零星果樹及其他設施等已參照有關規定進行了補償。為此,無需另行兌現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 二、征地留用地補償方式 潼湖鎮三和村寒塘經濟合作社選擇按照《中韓(惠州)產業園潼湖生態智慧區寒塘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征收補償方案》(惠仲綜辦函〔2025〕115號),該補償標準已包含征收土地所產生的留用地相關權益的補償,甲方無需再另行為乙方安排留用地。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潼湖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887130),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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