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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精神及《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等規定,按照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發〔2025〕11號)及《關于下放中級職稱評審權限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25年度惠州市農業農村專業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申報評審農業農村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為在惠州市范圍內從事農業技術、農業工程等領域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農業技術系列含農學、園藝、植物保護、土肥、畜牧、獸醫等專業,申報的初級職稱為技術員、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申報的中級職稱為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農業工程系列含農業機械化、水產等專業,申報的初級職稱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申報的中級職稱為工程師。 二、評審條件 (一)申報評審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號)等有關改革方案和評價標準條件執行。 (二)初次職稱考核認定對象范圍及條件按《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執行。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須提供2025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五)在職在崗證明材料。申報職稱評審的,建議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或以上的社保憑證(2025年12月往前半年或以上);申報職稱認定的,建議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一年或以上的社保憑證(2025年12月往前一年或以上)。或者提交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其它有效在職在崗證明。 (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技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七)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或認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處分期及影響期內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三、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計算方法 (一)職稱資歷年限計算方法 職稱資歷年限的計算以職稱評審年度為依據,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同一年度內評委會開展職稱評審的具體時間不影響資歷計算。 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通過評審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通過考核認定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其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12月31日。 對于通過考試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報考條件執行。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其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有效材料時段界定 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年度評審通過的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時有效材料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時有效材料時段從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起算,至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止。 四、特殊情形 (一)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 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工作按照《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規定》執行。原職稱經國家規定程序評價取得,重新評審的職稱系列、專業、層次應與原職稱相同,原職稱經重新評審或確認后方可在申報評審高一層次的職稱。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申報職稱重新評審或申請確認。 1.申報重新評審:按現行職稱管理權限由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申報材料與常規評審申報材料相同,資歷可從取得原職稱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職稱低一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通過重新評審后,申報人資歷從原職稱取得之日起算; 2.申請確認:申報材料包括原職稱證書、職稱評審表原件或經檔案保管部門蓋章的復印件,由開展高一層級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后出具確認意見。 (二)轉評: 1.轉系列評審: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層級職稱。申報評審現崗位同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低一層及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申報評審現崗位高一層級職稱,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同層次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 2.轉同系列同層級不同專業評審:要求復核相關專業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轉換工作崗位后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申報評審專業與現崗位專業相對應,資歷可從取得原專業同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業績成果應自轉換工作崗位后起算。 五、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人向所在單位提交規定材料(職稱評審材料清單及填報參考詳見附件5、6,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材料清單及填報參考詳見附件7、8),提出申報。 (二)申報人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同步提交申報電子材料。 (三)規范使用省人社廳統一制作的申報表格。 1.職稱評審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廣東省職稱評審表格-下載列表-人員類型:普通專業技術人員”渠道下載。 2.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格(模板)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新表)”渠道下載。 3.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申報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表(新表)”渠道下載。 4.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及轉系列、轉專業評審申報表格同普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表格一致。 5.申報人通過系統填報完整后,自動生成《廣東省職稱評審表》《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應直接打印,表格字體和格式不得更改。 (四)按有關規定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將書面材料報送至惠州市農業農村專業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五)農業工程系列職稱委托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 六、工作要求 (一)單位審核及評前公示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負責人在申報材料各表格的“材料核對人(簽章)”處簽字,填寫核對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2.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提出準確客觀的評價意見,對“單位審核評價意見”如實填寫。凡送審的申報材料須單位證明屬實(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3.審核重點及要點如下: (1)學歷(學位)證:大專以上院校學歷(學位)證書提供學信網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查詢網址為https://www.chsi.com.cn/。 (2)繼續教育證書:核查申報人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完成不低于90學時繼續教育課程,打印《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并加蓋單位公章,網址為https://ggfw.hrss.gd.gov.cn/jxjy/home。 (3)獲獎材料:向發獎單位核查獎項真實性,校驗原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4)專利成果:核查提供專利檢索查詢截圖并加蓋公章,查詢網址為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conventionalSearch。 (5)論文著作:提供在中國知網、萬方數據庫網址、維普數據庫網址、期刊網等4個網站中的任一網站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 中國知網:https://www.cnki.net/ 萬方數據庫:https://www.wanfangdata.com.cn/index.html 維普數據庫:https://www.cqvip.com/ 期刊網:https://www.qikanchina.com/search/lw?q (6)年度考核情況:重點核查填寫年度是否達到要求的最低年限,各年度考核結果錄入是否準確,提供相應年度考核表并加蓋公章。 4.評前公示要求: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投訴電話等相關信息,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公開位置擺放,以便查驗。 (2)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接到舉報問題短時間內難以核實的,可先報送評審材料并如實注明相關情況,待核查結束及時將結果報送至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后,申報單位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評前公示照片(遠、近各1張,遠照體現公示環境,近照體現公示內容),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縣區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審核 各縣(區)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要應明確審核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依據相應專業資格條件和有關規定審核申報人材料,符合申報專業資格條件各條規定要求的材料方可報送評委會評審,否則不予報送。 各縣(區)應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后申報、評審的重要依據。 各縣(區)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工作,對同意報送未達到申報資格條件的參評人員的相關責任單位將予公開批評。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復核 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做好受理審核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未按規定使用規范表格; 3.未按規范填寫; 4.未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開展評前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職稱評審相關規定的情形。 七、評審收費標準 評審費按照《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的標準收取。申報評審中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費450元;申報評審初級職稱的每人收取評審費280元。評審費直接繳入市財政專項賬戶,一經繳納,不予退款。 委托省農業農村專業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評審費用標準及繳費形式按省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規定的標準執行。 八、評審材料受理時間及報送地點 材料受理時間:2026年1月12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材料報送地點:惠州市惠城區惠州大道江北段43號惠州市農業農村局7樓702室人事科。 九、其他 各縣(區)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要嚴肅認真做好本縣(區)職稱申報初審把關,對照專業系列申報資格條件逐條逐項審核材料。凡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評審有效政策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1.粵人社規〔2020〕33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zip 2.惠市人社發〔2025〕11號+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zip 3.粵人社規【2021】1號-含評價標準條件.zip 4.關于2025年度職稱評審具體工作的政策問答.docx 5.職稱評審受理申報材料參考清單.zip 6.職稱評審材料填報參考.zip 7.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zip 8.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材料清單及相關要求參考.zip 9.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轉評重新評審或確認的有關問題.zip 10.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的意見(定稿).zip 11.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承諾書.doc
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1月12日 (聯系人及電話:梁煜,陳惠祺,280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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