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市文化館班子研究決定,館領導分工明確如下:
林博偉 館長。副研究館員。主持全面工作。
李 娜 黨支部書記、副館長。分管黨務及黨支部建設工作、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辦公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社會聯絡與文化活動部。
馬 琛 副館長。分管培訓指導與文藝創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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