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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依法推進我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2026年4月至5月,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法律顧問及業務骨干深入六個縣(區),覆蓋應急委成員單位、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園區、重點企業等不同人群,區分普法重點,結合實際案例開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宣講。 本次宣講緊扣“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原則,圍繞條例的總則、管理指揮、預防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重建、法律責任等七大板塊進行系統解讀,深入講解基層單位在巡查巡護、隱患排查、信息傳遞、先期處置、組織群眾疏散撤離等方面的關鍵職責,厘清“誰來做、做什么、怎么做”的責任鏈條。 為增強宣講實效,活動結合廣東信宜和惠州惠東山體滑坡零傷亡、東莞萬江康怡護理院有限公司較大火災事故等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例明責,把法條轉化為基層干部“看得懂、用得上、記得住”的實操指南;在解讀“先期處置”和“組織疏散”條款時引入“廣東好人”劉名芳的經典案例,為廣大基層干部樹立了履職標桿的同時生動詮釋了“鎮自為戰、村自為戰”的實戰意義。 針對基層單位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常見問題,活動預留了現場互動問答的時間,有效回應了基層在預案編制、應急演練、避難場所管理、物資保障等方面的實際需求。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將以此次宣講為契機,持續深化條例的宣傳貫徹,采取多種形式普及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增強全社會突發事件應對意識及自救互救能力,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升突發事件防范處置能力,為惠州高質量發展筑牢安全穩定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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