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地址 | 審批時間 | 審批文號 | 1 | 惠州新材料產業園大用戶天然氣供應項目支線項目 | 惠州新材料產業園起步區內 | 2026年4月28日 | 惠市環建〔2026〕31號 | 2 | 惠州市華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噸/年高性能PEN新材料項 | 惠州新材料產業園 | 2026年4月28日 | 惠市環建〔2026〕32號 | 3 | 仲愷高新區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產學研一體化創新基地及配套基礎設施項目 | 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石圳片區、惠環街道平南片區和惠陽區鎮隆鎮內 | 2026年4月30日 | 惠市環建〔2026〕33號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三十日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區三新北路31號惠州市市民服務中心7號樓,郵編:516001 聯系電話:0752-2167979 (信息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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