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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龍門分局(以下簡稱“龍門分局”)就劉某某無資質非法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造成生態環境損害一事,與賠償義務人劉某某磋商成功并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該案為龍門縣今年首宗生態損害賠償磋商成功并達成賠償協議的案件,賠償金額約33萬元。 
據悉,2023年7月,龍門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龍門縣龍城街道黃溪村一廢棄豬場內的無名鋁制品加工廠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廠主要從事鋁灰渣球磨篩選熔煉鋁錠加工生產,無營業執照,無環評批復和危廢經營許可證,經營者劉某某。加工廠現場搭建有兩個簡易工棚,其中一個工棚內建有一條灰渣球磨篩選熔煉生產線,另一工棚內堆放有約50噸袋裝灰黑色粉狀廢灰。 檢查時,該加工廠球磨篩選工序未進行生產作業,兩個熔煉爐中一個正在熔煉使用,爐旁現場高熱溫度明顯,另外一個未使用。在熔煉爐旁邊地面堆放有部分成型鋁塊;生產區堆放有約150噸裝載有原料鋁灰渣、篩選后的鋁粒、廢灰、煤塊等物品。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從2021年1月1日起鋁灰渣已劃定列入危險廢物管理(危險廢物編號HW48)。據此,龍門分局依法對劉某某進行調查詢問,劉某某對其非法處置利用危險廢物鋁灰渣的事實予以承認,并對該加工廠內存有的鋁灰渣過磅結果沒有異議。 為進一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龍門分局于2023年11月1日組織賠償義務人劉某某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前期溝通及磋商會,向其闡明了案件調查結論及相關法律法規,并提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建議。經過詳細的釋法說理,賠償義務人充分認識到環境污染行為的錯誤性和嚴重性,表示愿意承擔其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責任,對磋商建議所提各賠償金額沒有異議,該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成功。 2023年11月13日,在廣東卓凡(仲愷)律師事務所的見證下,龍門分局和賠償義務人劉某某正式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此次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的順利簽訂,有力踐行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不僅對生態環境破壞起到警示教育震懾作用,也為龍門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工作起到示范性作用。 下來,龍門分局將繼續堅持“誰污染誰治理”“應賠盡賠”的要求,堅決依法嚴懲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推進龍門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將“環境有價、損害擔責”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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