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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及示范企業創建對象: 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創建年度工作指引(2026)》要求,現就示范企業及創建對象需重點落實的工作和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 (一)堅決抵制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搶注。自覺杜絕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專利申請行為,嚴格規制商標惡意搶注和虛假描述誤導公眾行為,及時排查報告相關線索。 (二)樹立專利質量導向。全面實施以專利產業化前景為核心的專利申請前評估機制。杜絕科研人員提交與專業領域、科研項目毫無關聯的專利申請,將弄虛作假編造專利、不規范專利署名等行為納入科研失信行為予以調查處理。 二、加強涉外知識產權保護 做好海外知識產權布局與合規管理。加強重點領域海外知識產權布局,做好出口產品的知識產權合規自檢,有效防范化解海外知識產權風險。 三、加速釋放知識產權運用效益 (一)構建知識產權轉化運用長效機制。總結固化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經驗,完善專利轉化運用生態。 (二)積極參與產業知識產權協同工作。根據實際條件,積極參與或承擔專利池、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任務。 (三)推進商標品牌建設。強化商標使用管理,加快打造以科技創新為支撐的商標品牌,提升品牌價值。 四、規范知識產權服務采購 提升代理服務管理水平。認真落實《專利商標代理服務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參考使用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切實提高代理服務采購和管理水平,主動提升專利質量,防范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 五、嚴守掛牌管理規范 嚴格執行掛牌規定。2025年至2027年創建期內,創建對象不得自行制牌,不得用于懸掛或宣傳。原有其他示范(試點、優勢等)工作期滿的稱號,相關牌子一律不再保留,不得再懸掛、宣傳。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確保規范管理。 六、配合做好示范單位成效評估 做好成效評估準備。2026年底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現有示范單位開展成效評估,重點評價輻射帶動作用發揮和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效果,不符合要求的將予以摘牌。各示范企業應提前梳理總結示范工作成效,做好相關準備。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對照上述要求,逐項抓好落實,確保示范創建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惠州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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