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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黨的二十大明確部署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2021年6月,我省出臺《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粵人社規〔2021〕12號)。政策實施以來,全省就業創業補貼辦理流程持續優化,政策落地更加順暢高效,有效發揮就業補助資金穩就業、促創業作用。同時,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制度不清晰不健全、保障不夠及時到位等問題。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26〕1號)、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粵財社〔2025〕34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我省新修訂了《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補助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6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指導清單》)。《指導清單》將優化完善我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流程,優化就業創業服務,保障就業補助資金安全,進一步提高我省就業創業補貼業務經辦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讓群眾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就業創業服務。 二、 政策依據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6〕1 號);《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的通知》(粵財社〔2025〕342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廣東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 中共廣東省委港澳工作辦公室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支持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粵人社規〔2025〕4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 三、目標任務 進一步落實落細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提高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 四、主要內容 《指導清單》聚焦就業創業補貼項目偏多、辦事流程有待改進等問題,從項目設置、政策條件、申請程序、補貼標準、提交材料等方面著手改善,幫助一線經辦人員明晰辦理規則、把握經辦尺度,精準落實政策要求,持續提升就業創業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資金使用效能。一是在項目設置上瘦身提質。優化部分項目內涵,調整職業介紹補貼適用范圍,增設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運營、創業孵化服務、就業創業專項活動、勞務品牌建設等補助,擴大院校職業技能(評價)補貼覆蓋范圍,進一步補齊就業創業服務扶持短板,精準匹配各類群體、機構發展需求,提升資金扶持針對性與覆蓋面;同時退出實施效果差、資金規模小以及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的項目,有效盤活存量財政資金,集中財力投向效益突出、群眾急需的重點服務領域,實現財政資金精準高效配置。二是在風險防控上細化標準。區分企業用工、靈活就業、家政服務、公益性崗位、創業經營等場景,明確工資憑證、服務訂單、在崗考勤、納稅記錄、經營合同等核驗要點,嚴防空殼企業、虛假從業等行為,構建分場景精細化核驗體系,從源頭遏制虛報冒領、套取補貼等違規行為。嚴格限定補貼疊加使用規則,劃定8類資金禁止使用情形,規范補助支出占比,清晰劃定資金使用紅線,杜絕超范圍、超標準、重復申領補貼問題。三是在經辦服務上精簡提效。取消部分項目間隔申請限制,實行隨申請隨受理,破除申報時間壁壘,減少群眾和企業辦事等待成本。推動“直補快辦”,明確相關項目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壓縮整體審批時限,加快補貼資金兌付速度。推行“一次審批、全期暢領”,免予重復提交材料,大幅降低單位申報工作量。打破地域、時段辦事限制,同步開放線上線下辦理渠道,切實提升群眾、企業辦事獲得感與滿意度。
政策原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補助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6年修訂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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