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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第三款“民辦學校無實際招生、辦學行為的,辦學許可證到期后自然廢止,由審批機關予以公告”的規定,鑒于惠州市金粵技工學校2014年4月1日起已無實際招生、辦學,辦學許可證2014年4月到期后已自然廢止。我局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名稱:惠州市金粵技工學校;舉辦者:劉桂聲;辦學許可證編號:勞社民4413024000053號。 二、許可證作廢日期:2014年4月。 聯系電話:0752-2789386。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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