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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發改價格〔2026〕136號 市各公辦托育服務機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支持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發改價格〔2024〕1477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粵發改規〔2025〕4號)等文件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公辦托育服務機構保育費收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價管理方式 公辦托育服務機構保育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允許下浮,不得上浮。各機構須依據衛生健康部門等級評定結果,在對應指導價標準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并保持相對穩定。 二、收費標準 一級機構:乳兒班2900元/生?月,托小班2100元/生?月,托大班及混齡班1850元/生?月; 二級機構:乳兒班2450元/生?月,托小班1900元/生?月,托大班及混齡班1550元/生?月; 三級機構:乳兒班2100元/生?月,托小班1450元/生?月,托大班及混齡班1250元/生?月。 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服務,按每月22個工作日、每日8小時折算收費標準。 若屬地出臺生均經費補助政策,收費標準按扣減補助后執行。 三、相關管理要求 各公辦托育服務機構的收費公示、收退費管理、水電氣價格執行等事項,按照粵發改規〔2025〕4號文件規定落實。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期限5年。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衛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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