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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項目投資有限公司: 《關于核定廣汕鐵路惠州南站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惠城南站〔2025〕2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等文件規定,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司負責運營管理的廣汕鐵路惠州南站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二、經綜合考慮停車場建設運營成本、供求關系、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附件)。 三、對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市政工程搶修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免費的車輛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四、請你司完善收費配套設施,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在停車場出入口等顯著位置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 五、收費標準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原惠市發改價格〔2023〕359號同時廢止。
附件:廣汕鐵路惠州南站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廣汕鐵路惠州南站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車 型 | 停放時間 | 政府指導價 | 說明 | 小車 | 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 | 免費 | 政府指導價為最高限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經營者在充分保障廣大車主臨時停車需求的基礎上,可在固定區域內增設一定數量的月租車位。 | 30分鐘以上3小時以內(含3小時) | 5元 | 3小時以上(連續停車24小時以內封頂收費20元) | 1.5元/30分鐘 | 月租 | 200元/月 | 大車 | 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 | 免費 | 30分鐘以上3小時以內(含3小時) | 10元 | 3小時以上(連續停車24小時以內封頂收費30元) | 2元/30分鐘 |
備注: 1.車輛停放時間在3小時內的,按次收費;車輛停放時間超過3小時的,分段計費,即小車前3小時按5元/次,大車前3小時按10元/次,超過3小時部分按時長累加計費,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算;繳費后須在30分鐘內(含30分鐘)離場,逾時將重新計費。 2.計費時間以24小時為一個周期,車輛停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按上述收費標準累加計費。車輛24小時內重復進場的,按每次停放時間計費。 3.對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市政工程搶修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免費的車輛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4.小車是指核定載重2噸以下(含2噸)或核定載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種機動車;大車是指核定載重2噸以上至10噸以下(含10噸)或核定載客20座以上的各種機動車。 5.對懸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按應繳納停放服務費的90%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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