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施工期影響: (1)水動力影響 項目工程后不改變堤身斷面形態和護面結構形式,因此工程后對潮流的影響可忽略。 (2)地形地貌與沖淤環境影響 項目工程后不改變堤身斷面形態和護面結構形式,因此工程后對潮流的影響可忽略。 (3)海水水質環境影響 1)施工過程產生的懸浮泥沙 項目施工期對水質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施工期間拆除原護面結構、拋石作業等過程中產生的懸浮泥沙。受工程海區往復流的影響,項目各工況的懸浮物增量濃度包絡線主要呈東西方向的條狀分布。項目施工期引起的懸浮物增量濃度大于10mg/L的最大影響面積為0.3769 km2,最大影響范圍為距離堤身西側418m、東側718m及南側114m之內。由此可見,項目施工產生的懸浮物擴散對所在海域海水水質有一定影響。但項目施工時間有限,影響范圍有限,所產生的影響是暫時和局部的,加之懸浮泥沙具有一定的沉降性能,隨著施工作業的結束,懸浮泥沙將慢慢沉降,工程海區的水質會逐漸恢復原有的水平。 2)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廢水 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定期委外槽車清運至大亞灣石化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對項目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 綜上,施工期產生的各類污水在采取相應環保措施后,對區域水環境質量基本不會產生明顯影響。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海洋沉積物影響 項目施工懸浮物主要來自拆除原護面結構、拋石作業等過程。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懸浮物增量的影響范圍,主要集中在海堤附近。由于項目產生的懸浮泥沙為該海域天然沉積細砂混淤泥,這些入海的懸浮物只是使部分積細砂混淤泥進行重新分布,對該海域的沉積物環境質量不會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此外,項目施工期間產生的污水和固體廢棄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理,均不直接排入海域環境中,對項目及附近海域的沉積物環境產生影響也較小,即沉積物質量狀況仍將基本保持工程前的水平,因此本項目施工期對海洋沉積物環境影響較小。 (5)海洋生態影響 項目對生態紅線區的影響主要來自施工期懸浮泥沙污染。根據數模預測,本項目施工期10mg/L濃度最大包絡線未到達附近紅樹林區域、廣東大亞灣水產資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及深圳大鵬珊瑚礁,主要集中在施工海域附近,不會對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產生影響。 (6)環境空氣影響 項目施工期大氣污染源主要來自于施工機械設備、車輛的燃油廢氣和施工揚塵,主要污染因子為CO、NOX。施工區燃料廢氣的大氣污染具有污染范圍小,僅限于施工場地,時間短,僅限于施工期的特點。根據實地勘測,項目施工區距離環境敏感點較遠,為了防治施工作業區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單位施工機械擬選用清潔能源為燃料,運輸車輛盡量避開環境敏感點等。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很小。 (7)聲環境影響 在作業區施工期間各種機械產生的噪聲將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影響,施工期間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施工噪聲的影響: 1)選取低噪聲、低振動的施工機械; 2)加強施工機械的維修、保養工作,使其始終保持正常運行,減少運行噪聲; 3)對施工機械進行科學安排,以降低施工噪聲的影響; 4)高噪聲作業內容應盡量不安排在夜間、午休時間進行; 5)做好施工機械的調度和交通疏導工作,減少鳴笛,降低交通噪聲。 從項目的周圍環境來看,項目附近沒有居民點等需要保護的聲環境敏感點,通過采取上述降噪措施,項目施工期噪聲污染對聲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8)固體廢物影響 施工人員活動過程產生的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施工產生的棄渣棄于大亞灣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施工產生的施工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沉淀物則脫水風干后回按照市政管理規定安全衛生處置。機械和車輛沖洗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產生的油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清運。 運營期影響: 項目為海堤達標加固工程,建成后用于防潮防浪,無任何生產經營設施,建成營運后無生活污水產生與排放,主要水污染源為堤面徑流,為保護項目所在海域水質不受堤面徑流污染,項目初期雨水徑流擬收集進入雨水管網系統,項目應加強堤面的日常維護與管理,保持堤面清潔,及時清理堤面上累積的塵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將項目運營期堤面雨水徑流可能對項目所在海域產生的環境影響降至最低。 二、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氣 ①施工場地產生的多余土方將盡量用于填方,并加強回填土方堆放場的管理,填方后壓實、灑水防止揚塵;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棄渣將及時運走,不會長時間堆積。 ②灑水降塵:在開挖過程中,通過灑水使作業面保持較高的濕度;對施工場地內松散、干涸的表土等應定期進行清掃和灑水(每2~4小時灑水1次),保持道路表面清潔和濕潤。 ③原輔材料、沙石運輸車輛采取密閉措施,裝載時不宜過滿,保證運輸過程中不散落,規劃好運輸車輛行走線路及時間,盡量縮短在繁華區以及居民住宅區等敏感地區的行駛路程。 ④多選用環保型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并選用質量較好的燃油。 ⑤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定期保養,加強大型施工機械和車輛的管理,執行定期檢查維護制度。 2、廢水 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定期委外槽車清運至大亞灣石化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 懸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和進度,拆除原護面結構、拋石作業及主體工程盡量安排在退潮期低潮位時進行,盡量縮短工期,避免施工過程產生的懸浮物對水質的影響。 ②施工單位應制定詳細的施工計劃,合理安排施工機械數量,最大可能地減少懸浮泥沙產生的污染。 ③采用先進的施工工藝和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采用GPS與常規定位技術相結合的方法,準確定位拋石及每個四腳空心方塊的位置,確保過程一次性成功,避免重復操作,盡量減少對底泥的攪動范圍和強度。 ④合理規劃施工進度,采取分段施工,盡量縮短施工時間。 ⑤采取土工布覆蓋壓實等防護措施,對開挖作業面進行及時覆蓋,有效隔絕水流與松散土體的直接接觸,減少二次懸浮物的影響。 3、噪聲 ①選取低噪聲、低振動的施工機械; ②加強施工機械的維修、保養工作,使其始終保持正常運行,減少運行噪聲; ③對施工機械進行科學安排,以降低施工噪聲的影響; ④高噪聲作業內容應盡量不安排在夜間、午休時間進行; ⑤做好施工機械的調度和交通疏導工作,減少鳴笛,降低交通噪聲。 4、固體廢物 施工期:施工人員活動過程產生的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施工產生的棄渣棄于大亞灣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施工產生的施工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機械和車輛沖洗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產生的油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定期清運。 5、環境風險 施工期:施工單位需提前做好防臺措施,同時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管理,加強防范,杜絕機械燃料油泄漏事故的發生,并做好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與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設備、器材的配備,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營運。一旦發生燃料油泄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優化施工機械路徑,劃定墩臺保護區,對周邊作業機械實施限高管控,嚴禁超高設備進入施工區域,嚴禁在墩臺安全距離內堆載,采用低振動施工工藝替代高振動施工(如錘擊樁),減少施工對輸煤管廊墩臺及輸煤管廊的影響。 6、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采用先進施工工藝,充分利用漲潮落潮規律,施工作業時間安排在退潮期低潮位時進行,可有效減少對水生生物的直接影響,又可減少水質受污染程度,減輕對水生生物的間接影響。施工應盡可能選擇在海流平靜的潮期,避免對敏感目標造成影響;工程水域底棲生物、魚類的產卵期、浮游動物的快速生長期及魚卵、仔魚、幼魚的高密度季節(3~5月)應避免進行護面塊體更換施工等作業。同時,應對整個施工進行合理規劃,盡量縮短工期,以減輕施工可能帶來的水生生態環境影響。施工期間和工程建成后,應對項目附近的生態環境進行跟蹤監測,掌握生態環境的發展變化趨勢,以便及時采取調控措施。本項目生態補償擬采用經濟補償方式,補償資金將繳納至財政賬戶。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項目對周邊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影響可接受。 三、環境風險: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海洋生態環境》(HJ1409-2025),本項目為海堤達標加固工程,不屬于污染型建設項目,不生產、使用、儲存、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項目本身不存在環境風險,故Q=0,環境風險潛勢為Ⅰ,評價等級為簡單分析。 本項目的環境風險主要來自海洋自然災害對項目施工造成的危害、施工機械燃料油泄漏風險以及輸煤管廊墩臺事故風險。 海洋自然災害對項目施工期的風險主要為熱帶氣旋來襲帶來的臺風、暴雨等對施工現場的影響,施工單位需提前做好防臺措施。同時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管理,加強防范,杜絕機械燃料油泄漏事故的發生,并做好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與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設備、器材的配備,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營運。一旦發生燃料油泄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優化施工機械路徑,劃定墩臺保護區,對周邊作業機械實施限高管控,嚴禁超高設備進入施工區域,嚴禁在墩臺安全距離內堆載,采用低振動施工工藝替代高振動施工(如錘擊樁),減少施工對輸煤管廊墩臺及輸煤管廊的影響。 在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后,所產生的環境風險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風險水平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