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內部產生的廢水包括污泥脫水廢水、設備沖洗及反沖洗廢水、員工生活污水等,均納入本項目處理后排放。 2、廢氣:本項目污水處理系統采用地埋式,各污水處理構筑物均位于地下,污水處理構筑物采用封閉、負壓抽吸、集中排放的方式,實現地下空間的整體負壓抽引,惡臭氣體產生構筑物相當于單層密閉負壓空間,惡臭氣體經收集后通過“生物濾池除臭系統”處理后排放。未有效收集的部分惡臭氣體通過地下室排風系統收集后,經UV光離子除臭發生器處理后通過廠區各排風井無組織排放。 3、噪聲:噪聲源主要為設備、各種風機、各種泵等,經采用隔聲、減振、安裝消聲器及選用低噪聲設備等防治措施后,項目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包括廢UV燈管、化驗廢液、廢包裝瓶、廢機油、沾有廢機油的廢抹布和廢手套,暫存于現有項目危險廢物暫存間內,并交由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