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除塵柜廢水、水簾柜廢水、噴淋廢水經現有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除塵柜、水簾柜、噴淋,半年更換一次,更換量為49.1m3/a,更換廢水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定期收集處理處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進入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丁山河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項目調漆、供油、除塵、噴涂、固化、洗槍等工序設在雙層密閉間,廢氣經收集后“旋流噴淋塔+三級干式過濾器+沸石輪轉濃縮+RTO裝置+堿液噴淋塔”處理裝置,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危險廢物暫存間廢氣采用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設施處理,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 3、噪聲:在采用基礎減振、墻體隔聲、消聲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值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包括廢含油抹布、廢機油及廢機油桶、廢包裝桶、污泥、漆渣、循環水處理站更換廢水、污泥、廢過濾棉、洗槍廢液、廢沸石、廢活性炭,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廢包裝材料、粉塵沉渣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交專業回收公司處理。員工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環境風險:主要風險源為溶劑型油漆、固化劑、稀釋劑、天然氣以及危險廢物等有毒易燃化學品泄漏引燃引起中毒、火災事故,發生事故的原因是原料包裝物的破裂、著火,最大的損害后果是人群中毒及引起火災。項目擬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包括:建設480m3應急池等應急設施,編制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做好風險防控及應急措施、落實安全管理對策,落實生產車間及貯存車間的防漏防滲措施等,對環境風險進行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