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說明一、交易標的物內容1.標的物概況:本次交易標的為惠州市圖書館拆除所得報廢空調機組物資一批,現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江北街道三新南路15號惠州市圖書館停車場,評估主要材質為鐵,預估重量27噸。項目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具體重量以實際過磅重量為準。2.交易底價:本次交易標的物以資產評估報告(惠可道評報字[2025]第126號)確定的評估單價為基礎確定交易底價,即每噸人民幣1900元(大寫:人民幣壹仟玖佰元整)作為起拍價,采取網上競價方式。標的從起點價格開始向上競價,每次增幅的幅度為100元/噸遞增,以報價最高且該報價不低于起始價者為最終競得人。交易總價根據實際標的物總重量計算確定(交易總價=實際計量總重量×競得單價)。3.特別提示:轉讓方對標的物所作說明及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意向競價方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標的物現狀及所有已知和潛在風險,并對自身競價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違約者所交納的交易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二、項目交易條件和要求(一)競價方資格1、競價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報名。2.企業類型須為廢舊物資回收或相關行業,具備《廢舊金屬收購業備案書》和《再生資源回購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3.競標人在參加競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此類信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實時查詢,若失信記錄已失效(如履行完畢或撤銷),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實時查詢結果等證明文件。4、企業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辦理需要提供)。 成交候選人需提供以上紙質版材料事后審查。 (二)交易核心條件1.計量:成交通知書發放之日起(含當天)5個工作日內,成交方與轉讓方共同計量,計量結果以雙方確認的《惠州市圖書館拆除所得空調機組實際計量確認單》為準,作為總價核算依據(交易總價=實際計量總重量×競得單價),轉讓總價轉賬至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2.標的物交付:成交方負責標的物運輸,自行安排運輸工具、人員及裝卸工作,承擔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裝卸費、運輸費、保險費等全部相關費用。該標的物目前存放在惠州市圖書館停車場地面,本次掛牌成交后,成交方與轉讓方簽訂合同之日起(含當天)5天為標的物免費清運期;成交方應在此期限內完成標的物全部清運工作。若成交方逾期未完成清運,成交方在簽訂合同的第6天起按100元/天支付臨時場地占用費,直至清運完畢,該費用可由轉讓方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該保證金不足彌補轉讓方損失的,成交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差額。 3.履約保證金:成交方應在交易合同簽訂當日,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至轉讓方指定公司賬戶;成交方無違約責任,在項目交付完成后,轉讓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至成交方指定賬戶;項目交付期間成交方如存在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成交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差額。 4、事后審核: 請競價參與人特別注意,本項目(標的)競價人須具備上述資格條件,競價人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拍的,由競價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成交候選人的資格條件由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惠州市文物局)進行事后審查。項目網上成交后,請成交候選人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競價結果公示期結束后請成交候選人3個工作日內,主動向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惠州市文物局)提交資質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棄標)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資格審查確認書后,請成交候選人5個工作日內攜帶資格審查合格證明以及相關證件前往交易中心辦理正式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共同計量、繳清轉讓總價(成交候選人所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轉為成交款的一部分)和簽訂成交合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備案;競得候選人逾期不進行成交手續的辦理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請競價人參與交易前,務必認真審閱本項目所要求具備的資格條件;如有疑義的,應事前做好充分咨詢調查,確認符合資格。一經參與報價,即視同競價人已完全清楚相關資格條件要求,并同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三)競價保證金相關約定 競價方參與競價時需繳納競價保證金為5,000元(人民幣伍仟元整)。競價保證金由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四)其他須知1.競價方在報名前應充分知悉標的物現狀及所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權屬現狀、市場波動、政策調整等),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未實地查看標的物的競價方,視為對標的物現狀的完全確認,責任自負。2.轉讓方對標的物擁有合法處分權,已依法取得本次資產轉讓的全部授權及審批手續,提交的交易資料真實、準確、完整。3.成交方提交的身份證明、資質文件等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因信息虛假、隱瞞導致糾紛或轉讓方損失的,由成交方全額賠償。4.成交方在運輸、處置標的物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因自身行為造成的任何事故、損失或法律責任,均由成交方獨立承擔。5.競價成交后簽署的合同為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示的《資產轉讓合同》(范本),意向競價方在參與競價前務必仔細閱讀合同全部條款,明確法律風險,一旦參與競價,視為對合同范本全部條款的確認。6.成交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1)不符合競價方資格條件的;(2)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3)逾期或拒絕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4)不按交易條件規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引起交易糾紛的;(5)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6)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7)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五)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1.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委托人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惠州市文物局)負責處理。2.競價方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間提出,并符合下列條件:(1)必須是競價方或其他利害關系人;(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3)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函需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需親筆簽名并按壓指紋),同時注明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5)委托人聯系方式:單位名稱: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惠州市文物局)通訊地址:惠城區江北三新新圍路1號林業大樓1-2層;聯系人:黃先生;聯系電話:0752-2882230。 (六)其他補充說明1.相關圖片點擊“實物圖”查看;交易合同、辦理成交手續所需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2.如需查看標的物,請在正常工作日聯系委托人預約,委托人將配合提供查看便利。3.對標的應予披露、說明的重要事項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項目交易條件說明中如實充分披露、說明。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轉讓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