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說明 一、交易標的物內容1.標的物概況:位于惠東縣平海鎮鷓洞村地段原惠東縣喜茂觀光園林實業有限公司名下種植場地范圍挖掘的牛大力。標的物種植畝數約11.7907畝,高度約80—120cm,種植年限5—6年;目前,已全部開挖出來臨時儲存在惠東縣奕強蔬菜專業合作社,過磅數量共約12,420斤(以實際復核為準)。所交易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2.交易底價:本次交易標的物以資產評估報告(國眾聯評報字(2025)第2-1516號)確定的含增值稅市場單價為基礎確定交易底價,即每斤人民幣4元(大寫:人民幣肆元整)作為起拍價,交易總價根據實際標的物總重量計算確定(交易總價=實際計量總重量×競得單價)。3.特別提示:轉讓方對標的物所作說明及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意向競價方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標的物現狀及所有已知和潛在風險,并對自身競價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項目交易條件和要求(一)競價方資格競價方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或具備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 (二)交易核心條件1.計量:成交通知書發放之日起(含當天)5個工作日內,成交方應到現場與轉讓方共同計量、繳清轉讓總價和簽訂成交合同,計量結果以雙方簽訂的《牛大力資產實際計量確認單》為準,作為總價核算依據(交易總價=實際計量總重量×競得單價),轉讓總價轉賬至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成交方未按時到場的,視為認可轉讓方單方計量結果。2.標的物交付:成交方負責標的物運輸,自行安排運輸工具、人員及裝卸工作,承擔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裝卸費、運輸費、保險費等全部相關費用。該標的物目前存放在臨時凍庫,本次掛牌成交后,成交方與轉讓方簽訂合同之日起(含當天)5天為標的物免費清運期,該清運期間產生的凍庫相關費用由轉讓方承擔;成交方應在此期限內完成標的物全部清運工作。若成交方逾期未完成清運,成交方在簽訂合同的第6天起按800元/天支付臨時凍庫場地占用費,直至清運完畢,該費用可由轉讓方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該保證金不足彌補轉讓方損失的,成交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差額。 3.履約保證金:成交方應在交易合同簽訂當日,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至轉讓方指定公司賬戶;成交方無違約責任,在項目交付完成后,轉讓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至成交方指定賬戶;項目交付期間成交方如存在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成交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差額。 (三)競價保證金相關約定競價方參與競價時需繳納競價保證金為9,900元(人民幣玖仟玖佰元整)。競價保證金由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項目網上成交后,請成交候選人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共同計量、繳清轉讓總價(成交候選人所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轉為成交款的一部分)和簽訂成交合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備案;競得候選人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四)其他須知1.競價方在報名前應充分知悉標的物現狀及所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權屬現狀、生長情況、市場波動、政策調整等),轉讓方不承擔任何后續補償或賠償責任。未實地查看標的物的競價方,視為對標的物現狀的完全確認,責任自負。2.轉讓方對標的物擁有合法處分權,已依法取得本次資產轉讓的全部授權及審批手續,提交的交易資料真實、準確、完整。3.成交方提交的身份證明、資質文件等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因信息虛假、隱瞞導致糾紛或轉讓方損失的,由成交方全額賠償。4.成交方在運輸、處置標的物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因自身行為造成的任何事故、損失或法律責任,均由成交方獨立承擔。5.競價成交后簽署的合同為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示的《資產轉讓合同》(范本),意向競價方在參與競價前務必仔細閱讀合同全部條款,明確法律風險,一旦參與競價,視為對合同范本全部條款的確認。6.成交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1)不符合競價方資格條件的;(2)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3)逾期或拒絕簽訂《資產轉讓合同》的;(4)不按交易條件規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引起交易糾紛的;(5)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6)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7)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五)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1.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委托人惠州稔平環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或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2.競價方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間提出,并符合下列條件:(1)必須是競價方或其他利害關系人;(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3)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函需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需親筆簽名并按壓指紋),同時注明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5)委托人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惠州稔平環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惠州市惠東縣稔山鎮惠州稔平環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752-8900902。 (六)其他補充說明1.相關圖片點擊“實物圖”查看;交易合同、辦理成交手續所需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2.如需查看標的物,請在正常工作日聯系委托人預約,委托人將配合提供查看便利。3.對標的應予披露、說明的重要事項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項目交易條件說明中如實充分披露、說明。其他未盡事宜,詳見《資產轉讓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