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要求等說明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我單位委托貴中心實施涉案財物(五臺手機及一臺筆記本電腦)整體打包掛牌轉讓項目,現就交易條件具體說明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公開掛牌競價標的物為市公安局對涉案扣押財物所涉及的五臺手機及一臺筆記本電腦,詳細清單如下表: 序號 | 資產名稱 | 規格型號 | 制造廠家 | 計量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華為手機Mate20RS | LYA-ALOOP 8+512G 保時捷設計 | 華為 | 臺 | 2 | / | 2 | 蘋果手機11 Pro Max | 512G | 蘋果 | 臺 | 1 | / | 3 | 蘋果手機11 Pro Max | 256G | 蘋果 | 臺 | 1 | / | 4 | 華為手機MateX | 8+512G | 華為 | 臺 | 1 | / | 5 | 蘋果筆記本電腦 | MACBOOK Air 13.3寸 4+256G | 蘋果 | 臺 | 1 | 不知道密碼,無法進入系統 | 合計 | 6 | / |
以上標的物資產為裸機,無任何配件,無充電器,外觀成新度一般,維護保養情況一般,手機均能正常開機進入系統,蘋果筆記本電腦可開機,但因不知道密碼無法進入系統。未對手機及筆記本電腦做專業檢測,不排除有維修、更換零部件情況,實際具體情況以交付的實物現狀為準,競標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競標人在參加競標前必須對競標標的物現狀進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數量、品牌、生產年份等。如有異議或疑問,須在繳交競標保證金前了解清楚,一經參與報價,即視同競價人已完全清楚相關資格條件要求,并同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評估總價為第三方公司廣東翰華資產與土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所得,評估真實有效,具有相應評估報告,評估總價為2760元人民幣,并以此評估總價作為交易底價。 二、項目交易條件和要求 競買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拍的,由競價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網上競價方式。本次競買所報的價格為整體打包價格。標的從起點價格開始向上競價,價高者得。 (二)意向競價方參與競價組要繳納競價保證金500元。競買人的報價都是法律意義上的承諾,對競買人本身具有約束力,競買人一經參與報價,即視同競價人已完全清楚相關資格條件要求,并同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項目網上成交后,請成交候選人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請成交候選人先自行匯款成交款余款到產權交易成交款代收賬戶(成交候選人所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轉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款代收賬戶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成交候選人匯款完成后持繳款證明和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成交人必須持成交通知書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成交候選人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成交人逾期或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棄標,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四)交易保證金約定: 1、全權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證金。 2、成交候選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不符合競價資格條件的; (2)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 (3)逾期或拒絕簽訂產權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條件規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 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 (5)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7)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四、其他事項 (一)競得人簽訂《轉讓合同》后,視為同意接收,標的物的風險自簽訂《轉讓合同》之日起轉移給競得人,競得人承擔標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責任。若因競得人導致逾期簽訂《轉讓合同》產生的其他問題,由競得人承擔。競得人不得以因無法避免的客觀原因造成的瑕疵為由拒絕接收標的物。 (二)轉讓標的質量:實際情況可能存在合理誤差,乙方已知悉并同意以現場實物為準。轉讓處置過程中的搬運、運輸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三)競得人應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處置完畢該批標的物。如逾期,競得人自行承擔因此導致的所有損失。 (四)該批標的物按現狀轉讓,有意者可親自實地看樣;競價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如需查看標的請聯系電話:(0752)2868176(工作日接聽) (五)標的照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交易合同、收款賬戶、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五、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委托方惠州市公安局負責處理。競價人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間提出。 質疑或投訴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競價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質疑或投訴; 3、質疑或投訴必須向委托方惠州市公安局提出,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提起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或投訴提起人為自然人的,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質疑或投訴提起人親筆簽名且按壓指紋。質疑或投訴提起人必須簽署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 5、委托方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惠州市公安局 通訊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街道三新南路18號 聯 系 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752-2868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