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國有平安林場場部工區Ⅰ林班01400小班、Ⅱ林班00300小班、利秋坑工區Ⅱ林班01100小班,共3個小班林木資源40%活立木降價掛牌轉讓交易方案 按惠州市林業局《關于依法依規進行國有林地林木流轉的通知》(惠市林辦[2013]21號)的文件精神,依據《廣東省林業局關于林地林木流轉管理的實施辦法》(2010年)、《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以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國有林地、林木的流轉應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為此,我場積極做好2025年度伐區林木資源的調查工作,并按規定選取專業評估公司及評估師進行現場評估,確定伐區林木資產價值,為國有林木資產進入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交易提供合法依據。我場林木資源流轉的具體方案如下: 一、擬交易林木資源情況 我場2025年度擬采伐的林木資源位于場部工區I林班01400小班,Ⅱ林班00300小班;利秋坑工區Ⅱ林班01100小班;總面積543.4395畝,采伐總蓄2046.1?,總出材量1498.4?,評估總價值60.62萬元。本次交易范圍包括上述林木資源中的40%活立木(總價值24.248萬元),本次交易的總底價下調9%,交易的總底價由24.248萬元調整為22.0656萬元,共分3個標的在網上掛牌競價交易。上述林木資源中的60%活立木所有權歸林場聯營方所有。2025年度擬采伐的林木資源需同步進行采伐。競標者一經成功競得即可成為本次各標的的林木采伐、銷售權的股東,參與本次標的林木采伐的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并與聯營方共同承擔應有的責任和風險。公示期間,有意競標者需預約前往現場踏查,了解項目轉讓標的詳細情況(因林木生產的特殊性,有意競標者必須與聯營方現場商定并協議好采伐經營相關事項,我場只提供協助)。所有交易林木資源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 二、交易規則 1、競買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交易標的: 標的1:位于場部工區I林班01400小班,林種屬一般用材林,采伐樹種為杉木和桉樹,林齡為杉樹40年,桉樹14年,林地權屬為國有,林木權屬為聯營。經調查評估,伐區采伐面積約為32.8425畝,活立木蓄積量約為141?,木材產量約為102.6?,剩余物約為24噸。林木資源評估總價為4.541萬元(詳見:評估報告)。按聯營造林合同有關林木采伐收益按比例分配的約定,交易的林木資源是屬林場所有的40%杉木和桉樹活立木(林木價值為1.8164萬元),本次交易的底價下調9%,由原1.8164萬元調整為1.6529萬元;標的2:位于場部工區Ⅱ林班00300小班,林種屬速生豐產用材林,采伐樹種為杉木和桉樹,林齡均為22年,林地權屬為國有,林木權屬為聯營。經調查評估,伐區采伐面積約為272.688畝,活立木總蓄積量約為1174?,木材產量約為851.8?,剩余物約為195.3噸。林木資源評估總價為36.832萬元(詳見:評估報告)。按聯營造林合同有關林木采伐收益按比例分配的約定,本次交易的林木資源是屬林場所有的40%杉木和桉樹活立木(林木價值為14.7328萬元),本次交易的底價下調9%,由14.7328萬元調整為13.4068萬元;標的3:位于利秋工區Ⅱ林班01100小班,林種屬速生豐產用材林,采伐樹種為南洋楹、杉木和桉樹,林齡均為22年,林地權屬為國有,林木權屬為聯營。經調查評估,伐區采伐面積約為237.909畝,活立木總蓄積量約為731.1?,木材產量約為544?,剩余物約為107.9噸。林木資源評估總價為19.247萬元(詳見:評估報告)。按聯營造林合同有關林木采伐收益按比例分配的約定,本次交易的林木資源是屬林場所有的40%南洋楹、杉木和桉樹活立木(林木價值為7.6988萬元),本次交易的底價下調9%,由7.6988萬元調整為7.0059萬元; 3、參與競標者必須事先將投標保證金,(約按底價20%計)存入交易中心專門管理賬戶,辦理好進場參與競標相關手續。各標的應繳競價保證金如下::標的1為0.3萬元,標的2為2萬元,標的3為1萬元。 4、林木采伐時間:轉讓的林木資源應在完成采伐審批手續后至采伐許可證有效期(采伐許可證有效期為2026年3月31日)前砍伐完畢,逾期未砍伐的林木由林場無償收回,林場不再對中標方作任何補償。中標方在全部林木采伐完畢后將木材運離林地,同時將該林地無條件交回轉讓方,中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轉讓方在林地的生產經營活動。 5、中標簽訂合同生效后,林木歸中標方所有,并自行看管,在采伐期限內林木如有損失與轉讓方無關。 6、中標方必須遵照林木采伐的有關規定,按照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范圍采伐,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競標中標人要按規定加強林木采伐管理,杜絕批少砍多、越界砍伐等現象發生;同時要加強安全生產及護林防火工作。木材調運必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木材檢疫,辦理相關費用由中標方負責。 7、中標方在處置林木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中標方獨自承擔,具體包括砍伐和運輸、聘請工人費用等。 8、中標方應確保安全生產,作業時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標方獨自承擔,與林場無關。 9、簽訂合同時,轉讓方暫時性收取森林防火保證金,采伐完畢后,如未發生事故,保證金退回給中標方。各標的應繳森林防火保證金如下:標的1為0.5萬元,標的2為2萬元,標的3為1萬元。 10、伐區內未經批準禁止新開集材公路,只允許按林場規劃開設臨時集材道,費用由買方負責,轉讓方給予協助。 三、轉讓項目: 項目網上成交后,請成交候選人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請成交候選人自行匯款成交款余款到產權交易成交款代收賬戶(成交候選人所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轉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款代收賬戶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匯款完成后持繳款證明和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及相關證明于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退還競價保證金手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備案;競得候選人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四、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委托方惠州市國有平安林場或委托方主管部門惠州市林業局負責處理。競價人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間提出。 質疑或投訴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競價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質疑或投訴; 3、質疑或投訴必須向委托方惠州市國有平安林場提出,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提起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或投訴提起人為自然人的,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質疑或投訴提起人親筆簽名且按壓指紋。質疑或投訴提起人必須簽署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惠州市國有平安林場 ; 通訊地址:惠州市博羅縣柏塘鎮下洞村; 聯 系 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13751599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