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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一)在本縣(區)城鎮生活和居住,且申請人戶籍在本縣(區)城鎮的,申請公租房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本縣(區)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3.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縣(區)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4.在本縣(區)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直管公房,未享受經濟適用房。 (二)在本縣(區)城鎮工作生活,但戶籍未在本縣(區)城鎮的,申請公租房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本縣(區)城鎮居住證(本市戶籍除外); 3.在本縣(區)城鎮工作,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一年(含)以上,或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含)以上但未簽勞動合同的; 4.用工單位為申請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含)以上; 5.在本縣(區)無自有產權住房; 6.近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縣(區)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7.在本縣(區)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直管公房,未享受經濟適用房。 二、申請材料 (一)在本縣(區)城鎮生活和居住,且申請人戶籍在本縣(區)城鎮的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份數 (份/套) | 復印件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博羅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檔案 |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到申請窗口領取 | 1 | 0 | 紙質 | 戶口簿 |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 | 0 | 1 | 紙質 | 身份證 |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 | 0 | 1 | 紙質 | 結婚證、離婚證 |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提供離婚證或民事判決書 | 0 | 1 | 紙質 | 收入證明 | 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或提供勞動(聘用)合同 | 1 | 0 | 紙質 | 最低生活保障證、優撫證、殘疾證等 | 特殊情況家庭需提供相關證件 | 0 | 1 | 紙質 | 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 |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縣區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 | 1 | 0 | 紙質 |
(二)在本縣(區)城鎮工作生活,但戶籍未在本縣(區)城鎮的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份數 (份/套) | 復印件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博羅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檔案 |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到申請窗口領取 | 1 | 0 | 紙質 | 戶口簿 |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 | 0 | 1 | 紙質 | 身份證 |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 | 0 | 1 | 紙質 | 結婚證、離婚證 |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提供離婚證或民事判決書 | 0 | 1 | 紙質 | 勞動(聘用)合同 | 申請人提供與用工單位簽訂一年(含)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 | 1 | 紙質 | 繳納社保證明 | 申請人提供用工單位為申請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含)以上 | 1 | 0 | 紙質 | 居住證 | 提供本縣(區)城鎮居住證 | | 1 | 紙質 | 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 |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縣區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 | 1 | 0 | 紙質 |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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