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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關于“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的規定,為促進市級預算單位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市審計局于2025年3至5月對市級預算單位2024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并發布了審計結果公告。 此次重點審計市衛生健康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和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等4個單位及延伸抽查其下屬的13個事業單位。審計結果表明,上述單位202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規范。但審計也發現,部分單位存在非稅收入、存量資金未按規定上繳,合同管理不規范,編制決算不準確等問題,需采取措施加以改進。 針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向有關責任單位分別反饋審計結果,督促各單位限期整改,推動各預算單位規范財政行為,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政策原文】惠州市級預算單位2024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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