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減災委員會,市減災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鑒于受災地區災情趨于穩定,根據《惠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市減災委決定于8月4日12時將市Ⅲ級救災應急響應調整為Ⅳ級救災應急響應。
請各地、各部門繼續做好災情核查和災害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快推進災后恢復重建,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惠州市減災委員會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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