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資源局發布《惠州市民用建筑工程容積率計算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統一全市民用建筑計容核算標準。通過優化架空層、配套設施等計算條款,精細化管控開放空間和層高規范,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助力“好房子”建設。
據悉,《規則》適用于全市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個人自建住宅除外),以及工業用地內的民用建筑的容積率計算。有效期為三年,《規則》發布實施前已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建設工程,其容積率計算按原規定執行。
新規有利于小區完善公共配套、擴容休閑空間
《規則》明確,在核定建筑工程容積率時,9類情形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記者梳理發現,大量和居民日常生活、社區配套相關的空間免除計容指標約束,有利于小區完善公共配套、擴容休閑空間。
首先是建筑物屋頂附屬設施,如屋頂的公共樓梯間、電梯機房、水箱間、人防報警間、通信基站機房等輔助用房,合計建筑面積不大于屋頂面積25%的部分不計容。
其次,對于建筑公共開放空間、城市基礎設施與地下空間全部不計容,包括城市公共通道、地下車庫、地下公交站場和市政設施等。該規定有利于釋放地上建設指標,加大小區綠化、活動場地配置,實現人車分流,提升居住舒適度。
在配套設置方面,包括住宅區內獨立設置的公用配電房、電動車充電專用配電房、專用商業煙道、地下室出地面的風井煙道等均不計容。此舉從規劃層面為小區完善充電、供電設施,解決居民電動車充電難題提供依據。對于按規定配建并無償移交政府的社區公共服務用房、養老設施、垃圾中轉站等公共配套,均不計容(幼兒園除外),激勵開發商配齊相關設施,構建全齡友好社區。
同時,對既有建筑的安全優化改造空間也不計容,包括增設消防樓梯、連廊、無障礙設施、電梯等,有效支持老舊小區適老化、安全化升級改造。符合消防規范設置的避難空間、建筑外裝飾層等也不計容。
此外,能全天候開放供公眾使用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建筑公共開放空間,其建筑面積也不計容。包括建筑物底層、屋頂、裙樓與其上部塔樓之間的架空層,應用作綠化及公眾休息交往空間;全天候步行建筑空間通道和將周邊建筑物聯系在一起的城市公共通道;用于公共交通停車站場以及輕軌、地鐵進出站口、通風口等空間。該規定有助于鼓勵房企打造更多鄰里休憩共享空間,完善城市慢行交通體系。
精準規范空中花園等半開敞空間計容標準
針對市民關注的陽臺、空中花園、入戶花園等半開敞空間,《規則》按照用途屬性,設置不同計容標準,兼顧居住舒適度與規劃公平性,避免過度贈送空間擠占公共資源。
對于住宅建筑的半開敞空間,《規則》明確,進深不大于2.4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容積率;超出2.4米的部分,按全部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同時,每戶半開敞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超過該住宅套內建筑面積20%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容;超出20%部分,按全部水平投影面積計容。兩項條件同時約束,既保障普通家庭正常陽臺使用需求,又遏制超大露臺、空中花園無序開發,過度占用規劃指標。
對于商業和辦公建筑的半開敞空間,《規則》明確每層半開敞空間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超過該層建筑面積5%的,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超出5%部分則需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容。
城市居住建筑層高不應大于3.6米
《規則》細化不同業態建筑層高計容規則,對層高管控精細化,進一步規范復式住宅、商業建筑等產品,從源頭遏制通過加高樓層、變相夾層等“偷面積”行為。
對于建筑物層高,《規則》明確,城市居住建筑層高不應大于3.6米,當建筑層高大于3.6米小于等于5.0米時,不論層內是否設有夾層,其建筑面積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不含陽臺部分)的1.5倍計算,層高超過5米的按兩倍計算。居住建筑底層用于配套商業的建筑層高不應大于6.0米,層高超過該標準的,建筑面積按兩倍計算。
對于復式住宅,其客廳、起居室挑空部分層高不應大于7.2米,且投影面積比例須小于該戶入戶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0%。服務型公寓層高則按照居住建筑標準實施。
同時,《規則》還明確了商業建筑層高基準值為6.0米,賓館客房及商務辦公標準層建筑層高基準值為4.5米。超出基準層的部分,將按規定進行累進計算。
此外,《規劃》對特殊大空間建筑打開專項論證通道。對提升城市空間品質、具有創新性的設計,以及電影院、劇院、音樂廳、酒店賓館大堂、大會議廳等對建筑層高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可提交建筑層高控制專項分析報告,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題論證后確定計容方法。
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劃》制定遵循依法依規、公平透明、鼓勵創新、綠色低碳、支持公共空間與配套設施建設的原則。通過統一技術標準,持續引導行業打造“好房子”,不斷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品質,推動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
記者楊帆 通訊員鄒銘 楊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