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延長人才房票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經市政府同意,為滿足更多人才的置業需求,我市人才房票申請截止時間延長至8月25日24時,逾期不再受理新申請;政策執行時間延長至8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時間為準),為意向購房人才留出更加充裕的選房、簽約窗口期。
公告對于房票有效期做出明確規定,對7月31日前已核發且有效期不足30天的有效房票予以換發,補足30天有效期,有效期從首次發放日期開始計算。對于7月31日后發放的人才房票,自發放之日起30天內有效,發放時間距8月31日不足30天的,有效期統一截至8月31日。
同時,政策延期執行期間,人才房票全部核心規則保持穩定不變:分級發放標準、申領資格、申請辦理流程、房源適用范圍、房票發放總額、房票使用管理規則、資金兌付等沿用《關于發放人才房票支持各類人才在惠發展的通知》《惠州市人才房票實施細則》原有規定執行。
據了解,自今年4月29日我市推出總額1億元的人才房票政策以來,拉動效應突出,推動樓市持續回暖。數據顯示,截至7月31日,全市已有超2200套新建商品房通過人才房票完成網簽備案,帶動成交面積達26.5萬平方米。人才安居補貼成為激活市場、穩定樓市的重要抓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政策延期是我市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優化人才安居保障的務實舉措。本次調整兼顧市場需求與人才實際置業節奏,進一步釋放政策暖意。接下來,住建部門將持續做好房票申請審核、房企服務指引、人才咨詢答疑等配套服務,全流程保障人才便捷申領、順暢使用房票,持續夯實“引才、留才、安才”住房支撐。
記者楊帆 通訊員羅杰 黃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