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惠州市西湖景區管理中心發布溫馨提醒稱,根據國家《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及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惠州西湖景區全域嚴禁未經批準的無人機、輕型飛機、滑翔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飛行。
若因特殊原因確需飛行的,請務必提前通過以下流程完成申請與報備:登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UOM平臺)提交飛行申請,經民航部門審核批準;持批準材料向轄區公安機關提交書面報備,明確飛行時間、區域、高度、航空器型號及操作人員資質等信息;經公安機關備案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區域、指定時段內開展飛行。
請市民游客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景區低空安全。如未經批準擅自飛行,將面臨罰款、沒收設備乃至5~10日行政拘留等處罰;若造成重大事故,還將依法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讓我們共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游覽環境,守護這片嶺南山水的美好。”市西湖景區管理中心表示。
記者周智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