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護珠江水域水生生物資源,維護水域生態平衡,市農業農村局近日發布《關于做好惠州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禁漁期自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我市管轄范圍內的東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西枝江干流、增江惠州龍門段水域實施禁漁,同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其他相關河流、湖泊納入禁漁范圍。
禁漁期間,上述水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娛樂性垂釣、手工采集方式零星獲得水產品的行為,不屬于捕撈作業范疇,不在禁止之列。若因漁業資源調查研究捕撈、養殖生產等需要在禁漁水域開展相關作業,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為確保禁漁制度落地見效,各地將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深化與河(湖)長工作機制銜接,加強與公安、海事、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合作,嚴格落實人上岸、船靠港、網入庫要求。運用“人防+技防”綜合監管手段,深化源頭治理與精準打擊,嚴查嚴打涉漁“三無”船舶非法捕撈、規模化非法捕撈、電捕偷捕等違規行為,同時加強對漁船非法載客等行為的管控,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聯合執法與行刑銜接機制,提升執法震懾力。與此同時,合理劃定禁漁漁船停泊區,加強漁船和停泊點安全監管,并通過船位監控等科技手段實現精準管控,消除安全隱患。
值得關注的是,2026年是我省新的漁業資源養護補貼政策調整后,實施補貼發放首年,我市將嚴格落實該政策,做好補貼申報、審核等工作,對遵守珠江禁漁期制度和負責任捕撈制度的漁民發放內陸漁業資源養護補貼,保障漁民基本生活,維護漁區社會和諧穩定。同時,各地將結合轄區水域特點,科學組織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普及水生生物保護知識,推動水域生態環境修復。
接下來,我市將持續加強禁漁宣傳引導和漁民教育工作,鼓勵社會參與禁漁護漁,對漁民、船主開展法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努力營造“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天然水域野生魚類的良好社會氛圍。
記者陳春惠 通訊員廖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