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6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要求,現就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及面試資格復審(入圍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1)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6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要求,經研究,劃定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時間為2026年4月15日(08:30-12:00,14:00-17:30),地點為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三新北路29號市民服務中心10號樓副樓人力資源市場。現場資格復審必須由應聘人員本人親自參加,不得由他人代辦。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應聘人員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2026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在境內就讀的2026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需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應聘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三)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和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完成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未落實工作單位相關證明(經社保經辦機構簽章的社保繳費憑證或未參保證明)。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四)招聘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從事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行政介紹信),并提供經社保經辦機構簽章的社保繳費憑證或工資支付憑證等足以證明具備工作經歷的佐證材料。
(五)報考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黨費證、黨組織證明或入黨志愿書復印件)。
(六)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七)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無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需教務處蓋章,國外學歷成績單需要提供翻譯機構出具的蓋章版成績單翻譯件)、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八)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一)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按要求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保持通訊暢通,注意接收招聘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本次面試資格。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面試資格。
(二)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當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因此,未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但筆試合格且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可準備好有關資格復審材料,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遞補時能及時聯系。無法聯系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與遞補應聘人員另行約定資格復審時間,遞補資格復審工作須于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
(三)經審核,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發放加蓋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印章的《面試通知書》。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是參加面試的重要憑據,請妥善保管,遺失后果自負。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面試。
(四)面試時間、地點安排另行公告,請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并密切留意相關公告。
附件:1.廣東省事業單位2026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惠州市直崗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xlsx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