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根據《惠州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綜合試點實施方案》的要求,市農普辦到博羅縣泰美鎮新塘村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綜合試點清查數據質量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主要目的是了解試點地區依法依規開展清查、執行綜合試點方案等相關工作情況。根據試點地區普查小區劃分及清查摸底登記情況,隨機抽選1個普查小區,采取實地逐戶核查及隨機抽查的方式,對抽中小區全面開展普查對象真實性及主要指標準確性核查,主要核查清查入戶登記流程各環節的規范性和清查表登記質量。
核查組通過實地查看建筑物標繪情況,在普查小區內按建筑物順序逐戶核實戶數清查情況,核對抽中普查小區所有清查對象是否存在漏報等情況。并對普查員是否入戶清查,清查對象是否為常住戶、是否經營農業等關鍵指標進行核實。核查期間,隨機抽取14戶農戶和4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通過現場訪問或電話核實的方式,開展清查摸底主要指標數據準確性核對,了解農戶清查表中常住和農業生產、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清查表中農業生產和行業類別等情況,是否與實際相符。
核查組堅持“在核查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 的工作思路,在核查過程中發現的錯誤指標即時更正;對指標理解偏差、入戶訪問技巧等共性問題進行現場指導。本次核查有效掌握了普查員在現場進行建筑物標繪、清查登記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具體情況,同時也提高了普查員的普查數據質量意識和業務水平。
下一步,針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形成具體的可操作指引清單,要求其他試點縣區近期開展清查摸底數據質量自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要立查立改,全面加強清查數據質量核查工作,確保全市高質量推進綜合試點工作,為正式普查積累經驗。